长春藤联盟会员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员手册适用于大华·长春藤俱乐部的所有会员。
第二条:大华·长春藤俱乐部所宗旨:致力于为广大女性提供全面的“医学美容、心灵提升、心理咨询、形象管理”为一体的4A服务。
第三条:主办单位:大华美容集团
第四条:会员资格:会员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境外合法居住居民及合法团体单位。
第五条:会员类别:个人会员与联盟会员
第二章、入会手续
第六条:个人会员与联盟会员
个人会员:只需一次性交纳3000美元会费并按期交纳年费者,并可拥有个人记名终身会籍资格,个人会员卡。
联盟会员:只需一次性交纳5000美元会费并按期交纳年费者,并可拥有个人记名终身会籍资格,个人会员卡。
第七条:会员的入会手续
1、 提供您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户口簿等相关身份证件均可。
2、 填写“大华·长春藤俱乐部个人资料表”,
3、交纳制卡费50元,领取大华·长春藤俱乐部会员手册及会员卡。
4、会员卡当日申请当日生效。
第八条、联盟会员的入会手续
1、 联盟会员代办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代办人个人身份证。
2、 携带单位办理会员卡人员名单及相关身体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填写“大华·长春藤联盟会员登记表”,双方签字并盖章有效,各执一份。第九条:会员卡的使用时效:
1、 入会手续办妥之后,领取会员卡之日生效。
2、 有效期暂定为两年,但须于每年1月1日---15日前往俱乐部指定地点激活方能生效.
从生效之日零点开始至截止日期零点失效,如2007年1月1日填表登记,1月1日零时生效,有效期至2009年1月1日零时。过期无效。
第三章、服务流程
第四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和资格
A、 俱乐部内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荣任俱乐部重要领导职位;
B、 出席会员大会,参加交流活动,推荐及推广自身业务项目;
C、 有资格参加俱乐部组织的与各地政府官员及商界人士和其他团体组织的交流和商谈活动。
D、 在本俱乐部指定会所及场所、机构享受优惠服务;
E、 有权参与本俱乐部举办的各种活动(部分免费参加,部分开支较大的公开性活动须按统一规定纳费);
F、 有权提出并承办俱乐部相关活动(须经本俱乐部书面认可及正式授权);
G、 享受其他各相关待遇。
第十一条:会员应尽以下义务:
H、 遵守本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I、 以自愿为原则,积极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J、 依章如期缴纳会费;
K、 鼓励及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士加入俱乐部,扩大俱乐部规模和影响力;
L、 不定期向俱乐部提供与俱乐部有关的项目和信息;
M、 推广和促进本会发展,协助推动本会事业,维护本会权益与名誉。
第五章、组织结构
第十二条:组织结构
1)长春藤俱乐部实行会员大会领导下的理事会负责制;
2) 俱乐部最高权利机关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会员代表组成,负责选举产生俱乐部理事会,并享有俱乐部章程、重大事项的最终决定权.俱乐部中的任何组织、机构、个人均不能凌驾于会员大会之上。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l 审议由俱乐部发起人起草的章程,提出改进意见并对修改后的章程进行投票表决,四分之三会员同意则通过;
l 审议理事会对已通过的章程的修改,提出改进意见并对修改后的章程进行投票表决,四分之三会员同意则通过;
3) 俱乐部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是对本俱乐部有特殊贡献者,可自愿申请,亦可由会员大会直接从会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一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俱乐部下设秘书处,全权负责俱乐部日常工作。
4) 秘书处是受俱乐部理事会委托,全权负责俱乐部日常工作.
在理事会的领导下,秘书处的权限有:
l.处理俱乐部的日常事务;
2.组织俱乐部日常活动;
3.审批入会申请, 会员档案的登记和管理;
4.协助会员作好公关传播工作;
5) 会员大会的首次会议由俱乐部发起人组织并召开。
第六章、会员的管理
第十三条:大华集团是唯一办理机构,所有会员信息由大华·长春藤俱乐部统一建档管理,并绝对保密。
第十四条:会员卡遗失补办若会员遗失会员卡,需本人到大华·长春藤俱乐部申请补办,并需缴纳制作工本费50元
第七章、 会籍终止
第十五条:会员有下列情况发生时,本俱乐部主动宣告取消会籍。
1、违反本俱乐部宗旨及有损本俱乐部荣誉者。
2、未遵守本俱乐部会员章程、会员守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者。
3、逾期未缴年费者。
4、患传染病或其他本俱乐部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俱乐部活动之各类疾病者。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六条:本俱乐部为维持高品质之服务水准,特订定本俱乐部会员章程、会员守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由会员全体遵守之。
第十七条:本俱乐部会员章程、会员守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得由本俱乐部决议修订之,申请人应遵守修订后之规定。
第十八条:俱乐部的日常运营经费,由大华集团下属中华园店提供,集团公司每年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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